患者的权利与义务
发布时间:
2020-10-07
患者的权利
1.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;
2.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,不得被歧视、遗弃、侮辱等;
3.知情同意权;
4.隐私权;
5.自主权;
6.拒绝治疗权;
7.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;
8.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。
患者的义务
1.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;
2.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(遵守医嘱的义务);
3.有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;
4.有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;
5.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;
6.有不影响他人治疗,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;
7.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;
8.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(急危病人、戒毒、传染病、精神病等)。
相关新闻
分享到
友情链接: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|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| 江苏省卫计委 | 南通市卫计委 | 江苏省人民医院 |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| 健康报网
联系我们
Contact Us
-
医院地址: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建设路999号
乘车路线:市内乘201、204、221、222、 252路到人民医院站下车即到
健康热线:0513-87654321
体检中心:0513-86524183
服务热线:0513-86524188
监督电话:0513-86512263
医院官微微信
医院手机网站